笙觉得,他的家乡之行略坑。
金逍原本是带着伴侣来家乡几日游的,结果一来就招了是非,脸色不悦,打算拉着仁笙萝卜就离开。结果人家打劫的看着仁笙和金逍的衣服华丽丽,恶从胆边生,一个人继续拿刀威胁着那个小青年,剩下的四个人速度跑到仁笙和金逍面前,笑嘻嘻:
“打劫。两位看着很有钱么,赞助点儿吧?”
仁笙叹口气抹了把脸。
这是作死啊。
“嘿,老子还没见过这么俊的男人呢!听说这年头男人的味道比女人更好,哈哈,要是没钱也行,用肉、啊、啊啊啊啊啊——!!!妖怪啊——!!”
手里拿着刀的混混甲还没说完话,就被趴在仁笙脑袋上的团子给吓尿了。
团子的外观不可怕,或者说冷萌酷萌的,但是再怎么萌的家伙一张嘴就喷出紫黑色的火焰也太挑战心里了!
要不是仁笙赶紧把团子的嘴给捏住,对面这几个混混只怕要成灰,就算是现在,也是哀嚎着缺胳膊少腿的在地上打滚了。
“咳咳,嗯,你们是一怒之下互相放火烧对方了,赶紧去医院。”
然后在小过道最里面的打劫的混混乙和被打劫的青年,就浑身哆嗦着看着那原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