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也是一坨肉。瞧这一身肥肉跟衣服颜色融合得多么和谐,哦呀……”
我不知道当时我脸色是啥样的,但我知道自己迟早是会把他尾巴剁下来当围脖用的。
不过所幸选了这样的颜色,人堆里一站影子似的存在感薄弱,所以虽然到得晚也没几个人注意到。
关于这一点,你看,人又犯贱了。明明找了一下午衣服就是为了在这多年才聚一次的同学会上显摆一下,听听诸如‘呀宝珠,几年不见越来越漂亮了呀……’之类的俗话。可是真的到了那儿,却又恨不得越少人瞧见自己越好,最好干脆就认不出来。这是什么道理呢,这一点其实说穿了,就是为了同学会上的另一个让人比较讨厌的因素——改变。
十二年,是人都会变,而且有些人改变还真不小。
有人胖了,有人瘦了,有人老了,有人漂亮了,有人穷了,有人富了,当然,更多的变化是很多人都有家庭了。拖家带口的,一口一个我老公,我太太,我孩子……‘呀多年不见孩子都那么大了呀!”“啊你老公哪儿高就?”“唷国企啊,铁饭碗好啊,哪像我家的,嘿嘿,都不好意思说,外企啊,小经理,每月也就一两来万吧,随便混混……”
看吧,这就跟逢年过节林绢跟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