涮一番,换了套西装。拎着袋子走进砸得乱七八糟的办公室,放在唯一完好的沙发上,紧接着开始满地找笔记本。
两人架打得匆忙,没顾得上关笔记本,所以在玻璃渣里找到它的时候,屏幕还在循环播放两段录像。梵洺看见那个男人就气不打一处来,肉疼得很,二话不说点关闭,谁知电脑好死不死的卡住了,停在那个男人扭头和小男孩说话,一手停在琴键上的时刻。
梵洺边按esc键,边扫屏幕。
这段拿来做证据的视频,他根本没仔细看,现在不得不盯着打量,他倒真发现了点不同寻常的东西——那个男人放在琴键上的手。无名指按着低音部的“do”键,其他四根手指放松搭在旁边的琴键上。
闪电般回忆起戚以沫教他弹钢琴时的二三事。
——蜂蜜,手放错了,小指放在do上,无名指放在re上,中指放在mi上……对,就是这样,弹吧。
——你不是这样放得。
——怎么不是?嗯……你说结束时那个手势吗?那是我的个人习惯,我喜欢用do拉长尾韵,然后无名指又比较顺手。每个人的习惯都不一样,你不用完全照着我来的。
每个人的习惯都不一样……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