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弗伦敏捷地闪开,而第三枪则击中了对方的肩膀,让他后退了数步。
毕竟对方是有备而来,而己方则是被动迎击,凌晓不想杀弗伦,更是没有自信自己能杀得了他,见弗伦受伤,当即不再恋战,找准机会便向餐厅门口跑去。
“呵,爪子倒真是利得很!有趣!”身后,传来弗伦极有兴致的低笑,仿佛成竹在胸。凌晓心里猛地一沉,果不其然,她在踏出餐厅的第一步后便停了下来,紧咬着牙瞪视着早就将餐厅大门团团包围的士兵。
弗伦是个疯子,彻彻底底的疯子!大概所有人在看到他的行事之后,心里都只有这样一种感觉。
倘若他是正常人,在乎自己辛辛苦苦打下的基业的话,那么凌晓有不知道多少种办法让他因为忌讳而不敢妄自行动。但是倘若对方什么都不在乎,就算是拼着将沪市乃至全部的地盘都甩手不要,不去抵抗外敌,就偏偏想要捉她一个凌晓呢?纵使有三头六臂,凌晓也没有办法逃出生天。
——不,与其说是为了凌晓,倒不如说她更像是一个弗伦极有兴趣的附赠品。弗伦早就对于军阀的生活没有了兴趣,更是早早就在想一个抽身的方式,上辈子没有凌晓,他也这么做了,这次凌晓也顶多是成了一个催化剂,加速了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