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机构,也是贸易共同体的唯一核心机构。由成员各国商务部部长组成,在商务部部长缺席的时候可由外交部部长代替,所有最高理事会的成员选举更替都依照成员国商务部部长发令执行。
贸易中心执行委员会简称执委会,负责执行亚洲贸易中心所有合法条约以及最高理事会的决策,处理贸易中心的日常事务,全权负责成员各国贸易行为的组织和管理,并且向最高理事会和共同体议事会提出进行定期汇报、建议。委员会的普通委员由贸易中心各部门部长出任,主席委员由成员各国首脑指派专员。
共同体议事会相对于贸易中心内部的议会,负责监督各职能机构、部门、人员的行为准则,拥有贸易中心内部的立法和财政审核权力,赋予职权机构或部门行事权,并承担行事权的解释。同时议事会享有针对执行委员三分之二票数的弹劾权,但惯例上一年之内只能发起一次弹劾行为。
议事会议员的席位每一届可以不同,由最高理事会经过讨论和分析实况来决定增减席位。不过理论上新的成员国加入只会增加席位,而不是减少或者保持不变。各国议员的人数也由最高理事会经过商讨决定,惯例是每四年确定一次议员席位,各国外交部部长可根据国内情况在惯例会议上发起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