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郎服。反观林彦,被铁杆粉丝附身的周岚小姐下了十二分的心血打造,效果还是很惊人的。
一身修身深蓝色西服,衬得本身就有点消瘦的林彦显得很是挺拔,在加上稍稍打理过的清爽发型,即没有周墨这种商场打拼的社会气质,也没有还未步入社会的稚气。干净,通透!
周墨看着面前的人,心里即喜欢也佩服。林彦的性格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的话,那就是绵里藏针。把手里的大衣给他披上,在笑着开口,“周岚最近眼光变好很多。”
林彦有些无语,“作为伴郎不是应该早点去酒店吗?”
周墨伸手给他理了理领子,从一直扮演书童的林豆包手里接过围巾,很是细心的给他围好。
“林彦,有一件事情我想跟你商量一下。”周墨想了想,觉得还是提前说出了比较好。
林彦顿时心里一紧,“叶恒都告诉我了。”
周墨一瞬间有点迷茫,叶恒?难不成叶景文回家跪键盘了?
“你要是觉得尴尬,我可以不去的。”
周墨皱眉,“叶恒跟你说了什么?”
林彦看了他一眼,直觉自己误会了,忙摇头,“没事,你说?”
周墨眯了眯眼,第一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