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象,那是一个蓬头垢面,推着绑着棉被和锅碗瓢盆的自行车的男子,棉被脏得走到哪里都有苍蝇蚊子叮咬,臭不可闻,基本也就没什么人愿意仔细盘查了。
牛叉,花了八年,享受了两年,也应该享受够了,碰到老娘,你逍遥不下去了。
而且面貌丑陋,脑满肥肠,脖子上戴着大金链子,真土,暴发户,深怕别人不知道他有钱一样,皱眉道:“为什么脸部看不清?”看不清长的模样,这怎么找?大海捞针吗?
“这还是在一个废弃的小屋内发现的,根据调查,那平房屋子内堆放过至少两大袋子的海洛因,已经证实了,屋子里就这一张照片和这一个本子!”将一个发黄的小本递上。
翻开小本,发现里面竟然是一片日记,字体工整,一看就是文化人,记载着男人花了八年时间的运毒过程,落款是终于可以摆脱了,要向往成功之路了,中间有一段是‘我野狼……’,叫野狼?不解道:“局长,你耍我吧?谁会这么傻?还把这些记下来给人去找?”
老局长笑笑:“这本子是在一堆烧毁的废墟里找到的,那房子已经两年没住人,前几天刑事组过去办一个案子,就是那屋子的隔壁发生了命案,才找到这里的,野狼没想到他把毒品搬走了,那晚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