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几乎与他眼睛瞳膜相同的石头, 捏在手指尖塞到杰森的手心里,推起对方的手指把那个裹起来,低声说道:时间到了就把它敲碎, 魔术术式会带你去到韦伯那边的。

    青年沉默着接下了,鼻尖还是红的,眼睛也是湿润的, 就像是森林下了一场朦胧的细雨,茫然又脆弱,带着和他相同的不知前方的惘然。

    都说人死之前会看到人生的走马灯,里德即便是意识不清晰,也昏沉沉地想起了过往的很多事,关于这具破烂身体的,那个腐朽家族的,他的朋友们,相聚与分离,在哥谭遇到的事情.......像是书卷一页页翻过去,他在那时才意识到自己到哥谭甚至只有三个多月太短啦,那叠写着他故事的纸张里只用了薄薄的几张就写完了他和杰森的相遇与分别。

    他六岁的时候第一次养小动物,是只鹦鹉,非常小的一只,成人的手指蜷起来就能把它整个握住,手掌能感知到那温热的小小躯体与那皮囊之下跳动的生命,那个品种的鹦鹉不会学舌,一整天只会在他的窗沿上蹦来蹦去,叽叽喳喳地叫。里德那时候就离不开床了,双腿没有知觉,一日三餐靠营养液的输入,手背上乌青一片都是针孔。他那时每天的消遣就是看书和养鹦鹉,拿着谷物喂它,看着浅绿色羽毛的小鸟低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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