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敌互相援助条约,是以大清国特派某,大俄国特派某,为全权大臣,即将全权文凭互换校阅,立定条款如左:
一,日本国或与日本同盟之国如侵夺俄国亚洲东方属地,或中国土地,或朝鲜土地,即牵涉到了此条约,立即照约办理,如有此事,两国约明:应将所有水陆各军届时所能调遣者,尽行派出,互相援助,至军火粮食,亦尽力互相接济。
二,中俄两国既经协力御敌,非由两国公商,一国不能独自与敌议立合约。
三,当开战时,如遇紧要之事,中国所有口岸,均准俄国兵船驶入,如有所需,地方官应该尽力帮助。”
李鸿章欣喜若狂,此条约在他看来,简直就是对中国的恩赐啊,签订了此条约之后,中俄两国便能够一齐对付日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