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征夷大将军,欲以近来之不和之端解释,止肇衅,为此议定设立永久和约。是以中国靖北王特派海军部联合舰队司令员成钢;日本征夷大将军特派待从,幕府老中松平信纲;公同各将所奉之上谕便宜行事,及敕赐全权之命互相较阅,俱属善当,即便议拟各条,陈列于左:
一、嗣后中国靖北王,日本征夷大将军永存平和,所属中日人民彼此友睦,各住他国者必受该国保佑身家全安。
二、自今以后,日本征夷大将军准中国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日本沿海之加治木、神户、大阪、静冈等四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且中国靖北王可派设领事、管事等官员进住该四处城邑,专理商贾事宜,并与各该地方官公文往来;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由幕府颁发晓示,以便中国商人按例交纳;中国货物自在某港按例纳税后,即准由日本商人遍运天下,而路所经过税关不得加重税例。
三、琉球及所属诸岛,皆为中国靖北王之藩属,乃由中国以例治理,此后日本不得干涉其内政、鼓动其臣民挑衅,如有违者,中方当依本国条例律法处置。
四、此番战端,皆因日本萨摩藩主岛津光久滋肆肇衅而起,今岛津光久及其部众被困琉球首里城,皆同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