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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但政治体制改革,尤其是司法体制改革的步伐仍需加速。欲求社会真正稳定,首推司法体制改革。公正、高效、具有公信力、能制约公权的司法,是社会的“减压阀”∑进司法体制改
革,使得法院真正能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社会冲突亦可纳入法治轨道。
其次,应当逐步扩大民》主。民》主者,公民当家作主也。大如政府换届,小如水价增降,公民手握选票,参与听证,选举有权,表达有道,不稳定因素,自然可去之大半。
再次,执政党应当转变执政思维,增强执政能力±界各国的经验表明,现代社会的社会冲突不仅在所难免,而且是社会良性运转的必然现象。对此,一方面,政府自我约法,不越界,
不违法,不制造不稳定因素;另一方面,放开民间组织,培育公民社会,一旦起了冲突,有法院独立审判,有非政府组织独立调解,自然安定团结,社会稳定,长治久安。
随着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我们有理由期待,法律不仅能成为人们的“挡箭牌”,亦能成为安定社会的鼎器。
但是,真的要达到这一步,还不知道要经历多少年。从赵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