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都是陈慧君以匿名举报不足为信为由挡了下来。
诚然,现在法律明确“对实名举报的,应当将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回复”,这就排除匿名举报者对举报内容受理及处理情况的知情。虽然法律在要求“监察机关应当受理举报并依法调
查处理”时并没有排斥匿名举报,就是说,匿名举报同样要受理并依法调查处理,但在回复的法定义务性条款上将匿名举报拒之门外,对匿名举报的查处力度便可想而知了。
可在现实背景之下,由于匿名举报的隐秘性能较好地保护私权,不可能完全被实名举报所替代,而且往往重大而复杂的案件线索都源自于匿名举报。
这一点陈慧君不可能不知道,但是为了留着王金鑫和赵瑞东对掐,她在自觉不知觉的情况下,已经担当了王金鑫的保护伞,这一点从查询到的彭州市常委会记录中都是看得出来的。
也许,当时举报的内容的却不足以引起陈慧君的重视。也许,赵瑞东无限夸张的把举报信端上常委会让陈慧君很反感。但不论怎样,在今天事情已经有结论的情况下,却证实了王金鑫
是个地地道道的蛀虫,陈慧君两次在常委会上拒绝对王金鑫调查的发言就成了她用人不明,包庇犯罪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