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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对该小区三次验收不合格进行质问(后来还是樊越科长并由区建规委副主任石珍珍出面用权压质监部门通过了竣工验收),特别是对没竣工时该小区就整体下沉(最大下沉是a栋
北面承重墙垂直下沉33厘米,现在走进小区就能看到)、整个小区不安装消防设施(据该小区负责技术和施工的天新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杨军说“用三十万元买通消防领导免得按规定
投入九十多万元的消防设施”,目前该小区还没有任何消防设施)等问题向区建规委投诉,同时不接房。
此时,开发商与区建规委领导勾结,由副主任石珍珍和科长樊越亲自出面强令压物业公司,要物业公司接过小区的钥匙直接与业主交房,另外由开发商通知所有业主,如不接房将视为
自动放弃。
开发商的目的是要趁机把责任转移给物业公司,并制造事端出物业公司的难题。由于他们害怕物业公司站在业主一边,一旦他们坑害业主的违法行为败露就会走向被动乃至被追究法律
责任,故由区建规委主任黄维、副主任石珍珍、房产科长樊越、副科长卢学军、天新房地产公司总经理阮玉琦、副总经理杨军密谋买通了派出所领导、港口区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