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新中华1903 > 正文 第82节
天、吉林、黑龙江三省各设行省公署,以总督为长官,巡抚为次官,“凡奏咨批札稿件,厅司皆以次呈督抚核定。总督在他省时,日行公事皆呈抚核,重要事件先呈抚核,电商总督定夺。东三省总督原则上应在奉天、吉林、黑龙江三省的行省公署办公,但事实上则是常驻奉天,这样便与奉天巡抚同城,发生新的督抚同城问题。

    翰林院侍读荣光奏请核议奉天官制,以督抚不能同城为由,建议裁撤奉天巡抚,认为:“向来外省官制,督抚不宜同城。今奉天为三省总督驻节,足资控驭,又有左右参赞,筹办一切事宜,已绰有余裕。此巡抚一缺,几同虚设,”理应裁撤。清廷谕令东三省总督徐世昌体察情形,酌议办理。

    徐世昌上奏表示反对。他认为,东三省总督与奉天巡抚的关系,与内地督抚同城情形不同,因为内地督抚属平行关系,职权交叉重叠,难免矛盾冲突,而东三省督抚则是从属关系,巡抚是总督的属官,督抚各有职权,总督统管三省军政外交,巡抚专管本省内政,总督驻奉天只是暂时的,并非经制,所谓“总督应驻三省之中权,以扼军政外交之枢纽,而专为筹边治蒙之计画,其省内一切政令,皆任之以巡抚,是巡抚不应裁,非仅为总督之入觐阙廷、出巡边塞也。”如果裁撤奉天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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