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连催带赶,将少年送出房门。
少年出得大院,正觅路回去,不经意间回头一瞧,房屋庄院一眨眼间全部消失殆尽,只剩下一个高高隆起的坟墓。少年恍然大悟“这哪里是岳父岳母家,分明就是鬼屋。我那位‘新娘子’十有八九不是人,乃女鬼也。”又急又怕,迈步狂奔,匆匆回到家里。
跟父母提起此事,老父道:“我儿不用担心懊恼,假媳妇丢了,真媳妇还在嘛。放心,包管还你一个娇滴滴的俏娘子。”
第二天清晨,少年父母去官府说明情况,孙县令传下文书:命新娘子父母马上将女儿送回婆家,即刻成婚。
第三十八回 王兰
利津县王兰,暴病而死,魂魄来到地府,阎王勘察生死簿,发觉王兰阳寿未尽,乃小鬼抓错了人,忙责令送他还生。
小鬼不敢怠慢,可是回到阳间一瞧,王兰尸体已经腐烂,鬼卒担心阎王怪罪,跟王兰商量“人做鬼则辛苦,鬼成仙则快乐。我让先生做一名鬼仙,逍遥快活,何必做人?”王兰心想“尸体没了,做人不成,做做鬼仙也未尝不可。”于是点了点头。
鬼卒道:“离此地不远有一狐妖,已修成金丹。我去将金丹偷来送给先生服用,从此后魂魄不散,长存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