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什么特别之处啊。”我环视四周,典型的单身汉的住所,里面是厨房和厕所,不过人不在也不锁门,但转念一想,他这里也没什么可偷的,除非了那台几乎是老掉牙堆满灰尘的21寸电视和录像机。加上这里小区治安又是口碑不错,夜不闭户到也不是没可能。。
但是我找到了点东西。
在那张单人床的床头角落里,对方着一件黑色外套,墨镜,帽子,还有整套的内衣,鞋。难道刚才去报社刊登讣告的人正是他自己?
居然有自己为自己发讣告的?简直是荒唐,但这看似荒唐的事随后被证实了,我在外套的口袋中找到了我们报社的证明。
不过我很快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了,一时情急居然翻动了人家的私人物品。刚想退出房间,却又在电视下面找到了一些录像带。我好奇地拿了一个。
录像带的侧面贴着行标签,我小声读了出来。
“1999年2月14日”我一惊,连忙把其他的拿来一看,果然,所有的录像带都编排了日期,从十二年前的2月14日到今天!
看看吧。我拿着录像带的手不自主地伸向了机器。
画面很暗,但奇怪他是如何拍摄的,我拿的是今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