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对他们的一个提醒:收赃款是不对的;而对广东的百姓们来说,也是一种提醒,每次听说官员都在报告财产时就好像是有人在说:官员是不该受贿的。”
当吕志强最开始看齐公给他的发言参考稿时,也是一阵阵地叹息:“圣人有言: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亦与之化矣。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百姓已经不认为官员贪赃是一件不可原谅、不可饶恕的事情,而是很自然地说道所有的官都如此,而且还幻想着自己若是去当官,也一样会贪赃。官府的丑行已经把民心败坏如此,还有什么羞辱朝廷命官一说?”
“知耻近乎勇,当今圣明陛下监国,齐公执政,卿院就是要辅佐陛下、齐公知耻振兴,总会有人第一个开口说,我们应该重振吏制,总会有一天百姓们会说对贪官污吏再也无法忍受了,就让我们广东卿院先代民开这个口吧,就让它从今天开始吧。”
吕志强提议的阳光法案在广东率先通过后,远在福建的齐国公府表示赞赏,对福建报纸称即使福建卿院不通过相同的法案,齐国公府也将与广东官员同时公布现有财产状况、并在未来定期报告财产变化情况。
该法案后来在各省卿院一一通过,它也被称为吕公法。
第十七节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