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品,但巡抚多数兼兵部侍郎衔,加衔后为正二品。其职权略逊于总督。巡抚也有直属军队,名为“抚标”。
每一省巡抚之下有布政使,全称为“承宣布政使司”,,一般称“藩司”、藩台或方伯。掌一省之行政,司全省财富之出纳,从二品。
各省有按察使,全称为“提刑按察使司”,俗称“臬司”,掌管一省司法事务,正三品。
藩、臬两司的辅佐官为道员,其职责、设定较为繁复,不能一一赘述,为正四品官。
司道之下的地方行政衙门有府、厅、州、县各级,府的长官为知府,初为正四品,乾隆十八年改为从四品。府下有厅,由同知、通判管理,同知为正五品,通判为正六品。府下还设有州,分为指数布政使的直隶州和由府管辖的散州,长官为知州,前者为正五品,后者为从五品。最下的一级地方长官为知县,正七品。
各省还设有掌管学政、漕运、盐务、河道、税关等衙门。学政为每省一人。管理一省文教事业,由进士出身的侍郎、京堂(各寺堂官)、翰林、科道及部属等官简充,三年一任,各按原官品级。
全国设漕运总督一人,正二品,兼尚书者从一品,有直辖军队“漕标”。
各省设盐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