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忘不掉阿嫂,”任炳坤下定结论:“既然忘不掉,就干脆不要忘,记挂一辈子.......”
任炳坤什么都好,唯有一个缺点,酒量差,还话多。
楼安伦认命起身,把他扛到客房扔下就走。
他不习惯用佣人,别墅里只他一个,任炳坤偶尔留宿,两个大男人地盘同大多数单身汉一样,衣服随处扔,酒瓶随处摆,超市买来半成品冻冰箱,微波一下就入口,两个人都是底层摸爬滚打上来,日子过得粗糙,也没觉得有什么不适应。
只是可惜几亿港币买下这样一栋豪宅,内里却同破旧金店仓库无分别。
要讲唯一不同,只是没有那一处歪脖路灯,夜半时睁眼,少一分暖意融融光线照进来,映出那人半张白皙精巧脸庞。
疲惫上涌,无法入眠,他猛灌下一整瓶洋酒,摇摇晃晃回房间。
手腕上残破发圈已经快被他体温烘干,轻轻抚摸,微微刺痛,如同它的主人一样,明明老派又尖锐,可他就是舍不得丢弃。
迷迷糊糊睡着,梦到蒲飞路小屋。
屋内一样又脏又乱,她爱干净,撸起袖子搞卫生。
还是那一身灰色衬衫,头发松松扎在脑后,留下几丝调皮在脸颊两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