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跑马场被虫子给咬了。”
柳明华听她这么说,倒也没细问,之后又开始琢磨起还有哪家有适和初念的青年才俊。初念挑眉叹气,没打算继续在楼下待着,说是累了便直接上楼去了。
倒是走了几步,听柳明华在她身后嘀嘀咕咕了几句,声音虽然不大,但初念还是听到了,“你要是能找到像你姐夫那样的男朋友啊,我就笑死了。”
像你姐夫那样的男朋友?呵!
身上黏黏糊糊的一直很难受,之前在跑马场的时候不方便洗澡,初念上楼之后便直接去了洗手间,脱下上衣的时候,不免心惊自己身上的痕迹,简直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了。
咬了咬牙,那人真是属狗的!她皮肤薄,易过敏,随随便便碰一下就能肿个红印子,更别说在休息室里那人不知轻重的吮吻噬咬了,。
脖子上的吻痕自不用说,那样明显的痕迹,也幸好柳明华心思浅,要是被初婉看到,一准会联想到吻痕上去,一丝庆幸滑过心尖,等意识到自己别样的情绪时,初念却有些恍惚了起来。
她为什么会觉得庆幸?要是被初婉知道,岂不是正合了她的心意,她不就是想让初婉知道自己勾搭了她未婚夫吗?
可是现在为什么又觉得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