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踩着他的头,一脸淫笑地要他给他舔鞋时,他就起身把人揍了一顿。俩人的结局当然是不欢而散。
至于沉博书为什么会答应温曼的要求,原因用两个字足以概括:好奇。
对,就是好奇。
他能肯定自己没有恋足癖,却也多多少少听说过这类爱好。他就是单纯的想知道,舔别人的脚是什么感觉?会不会爽?
这种隐约的兴趣在看到温曼赏心悦目的脚踝时立即显露出来。既然要尝试,为什么不选个合眼缘的?更何况,除了第一次见面,他已经很少见温曼脸红了。主人莫名害羞的样子,总能给他一种微妙的兴奋感。
“……这可是你自己选的。”她周身的气势骤然一变,下颚挑起,居高临下地睨着他,“小狗狗,你没机会后悔了。”
温曼将坐着的旋转椅换了个方向,与沉博书面对面,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的下身。只射过一次的性器还半硬着,肥厚的龟头像是惧怕迎接她目光似的微垂。
裸足从拖鞋里完全暴露出来,她伸出右脚,毫不犹豫地将脚趾抵在男人嫣红的薄唇上,眼睛眯起,“舔。”
沉博书的呼吸立刻加重,唇瓣张开,轻轻地将大拇指含了进去。舔舐脚趾的感觉并不如他想象的那般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