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和神话方面的编辑、写手,共同创建一个宏大的世界观,并在该世界观下进行详实而复杂的故事创作。
说实话,我听到这个企划立刻就泄了气。
我在编辑行业摸爬滚打了将近二十年,早知道这种天马行空、不切实际的集体写作没有任何出路。
据我所知,只有以洛夫克拉夫为核心的克苏鲁神话有如此强悍的生命力,这种事只能无心插柳,不能有意为之——有意为之就意味着利益,而合作创作娱乐作品,合作者之间的收益应该如何计算?
这可不是约定就能万事大吉的简单事。
随便举个例子:倘若一个只能分得小钱的写手在某篇文章中想出绝妙故事,一鸣惊人,在各领域引起广泛讨论,进而促进该世界观体系下所有文章的得到广泛关注。这样的意外该如何计算收益?
更别提写手之间鱼目混杂,不但会出现意外收获,更多情况下只会落得意外麻烦。
若是平常,我肯定会将邀请者打发走,但我感觉得到自己和赵望翷之间存在某种不可言说的缘分,于是耐着性子多听了片刻。
她的提案和其他人并无多大诧异,无非是收益可能更大,而且他们公司愿意提供保证金,即便失败,我也能得到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