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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是有死刑的。
规定也是判决之后半年内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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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只是“努力义务规定”而已。
也就是“有努力执行该规定的义务,但不严格执行也不会有任何处罚”。
自从一九六零年起,这个国家就再也没有判决死刑后六个月内就执行死刑的案例了。
甚至为了不让他们在监狱里精神崩溃自杀,他们的劳作没其他犯人那种重。
在平成年间,一共有一百二十七人被处以死刑。
真的太少了。
首先在这里死刑判决就很难,除非性质极其恶劣的案件,或是杀了超过三个人,才有一定概率被判死刑。
注意,只是概率。
然后过去漫长的上诉期之后,如果要执行死刑的话,也需要法务大臣签署执行令才行。
但躬匠文化的精髓就在这里。
为什么鞠躬道歉跟土下座谢罪?
因为不想承担责任。
同样的,大部分法务大臣都不想背锅或是背上一个“刽子手”、“强硬派”的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