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着双刃化为一粒金光从天际飞掠而过,我没有去一鹿的锋线上御敌,而是直接就这么落在了山巅之上,与一群印服玩家厮杀在一起,比起杀怪,我更喜欢pk,何况杀这些印服玩家获得的经验值、功勋、积分实际上比杀怪好多了,好歹是玩家嘛!
“艹!”
一群印服玩家怒吼:“区区一个253级的刺客,还真当自己无敌了?竟然敢单身闯我们的阵列,给我集火,宰掉他!”
无数玩家集火,然后全部打空,在我的连续暗影折跃之下,这群玩家就像是待宰羔羊一样,特别是化境变身开启之后,更是虎入羊群,火神之刃左右横扫,每一次扫荡都能造成一整片的aoe伤害,雷神之刃则更加锋芒毕露,化为一道电芒在周围的人群中来回穿梭,就像是一道放不完的闪电链一样,不得不说,雷神之刃杀怪、杀人,确实都比火神之刃更灵活、更强,火神之刃强在一个力量上,近距离攻杀、格挡,要优越于雷神之刃,二者相辅相成,谓之为无敌。
结果,周围的人越杀越多,芗城的方向,无数印服玩家潮水般涌至,就这么登山杀来。
一时间,我也不想控制自己的心性了,这种时候还不是能杀多少就杀多少?累积一下噬魂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