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确定,每年宋方赠给金方白银二十万两,绢二十万匹,而金方赠给宋方马一千匹,牛三千头,羊三千只。并且在各牲囗的体重,牙囗方面作出一些俱体规定。
这些牲口如果是在金国,总价值不足白银十万两,而在大宋这边,却能达到三十万两白银以上。因此在金方看来,获利甚大,无疑是达到了自己的目地;而在宋方亦有所得,因为大宋一向缺少牛马牲囗,而且金军撤军之后,两淮两浙两湖江南等地都要重新恢复农业生产,需要大量的耗牛,因此也不算吃亏。而且比起以前向金国交纳岁币,改为互赠之后,显然要进了一大步,双方皆大欢喜。
最棘手的问题解决之下,余下的条款就都好商议了。
经过几天议商之后,双方迅速拟定了剩余的条款。在每年岁未,两国皇帝生辰,或是皇帝大婚,新君继位等重要时间,两国都要互相派遣使节问候。
宋方提出两国互驻使节,开通商路,使商人可以自由经商。
这一条要求也是陈亮建议的,因为南方的绢、丝、绸、茶及瓷器、刺绣等手工艺品在北方都极受欢迎,不仅需求量大,而且价格极高。而北方只有牲囗、毛皮等物品能在南方贩买,相比之下,如呆两国通商之后,大宋的获利必会大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