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已经是个十年的老行伍了。自他投军之后,每逢战事皆一马当先冲锋在前;平日擅使一杆大枪,虽然他没经过名师指点,但也是从尸山血海里摔打出来的实用路数,枪尖之下也曾饱饮过无数北燕名将之血;这样的骁勇疯汉,担任护卫长显然是不合适的;但若是配上比他还疯的颜重武,倒也称得上是天作之合了!
如今他面对颜重武这略带激将的言辞,也二话没说便先应承下来,仿佛二人讨论的不是九死一生的危险差事,而是家中那些一粥一饭的寻常小事而已。
颜重武看着这个有些失礼的护卫营长,一半心疼一半欣慰。他站起身来,走到坐在帅案上喝酒吃肉的方钧平面前,伸出一只手来摸了摸他脸上的伤疤:这道伤疤从右耳开始,一直划到了下唇边上:这是他之前在战场上,被北燕人的战刀划开的。当时的这个面目清秀少年,半边脸皮都砍翻开来,尽管他紧咬牙关,也能透过脸上的伤口直接看见牙齿。尽管当时的伤势如此骇人,这位“护卫”仍然恍若未觉般地挥舞大枪,不停地收割着敌军的生命。
“小平啊……你跟着本帅在血水里摸爬滚打也足有十年了吧……这次大战结束后,若是你还活着的话,就去奉京城里做些小生意,再娶上一房媳妇儿,好好过日子吧,本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