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受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启发,城市里的许多工业和商业企业都引入了承包制,允许甚至是鼓励厂长、经理对企业进行承包。企业承包制往往是以利润或者资产增值为目标,在一个规定的指标之上,企业如果能够获得额外的利润或者资产增值,承包者就可以从中抽取一定比例作为自己的承包奖励。
承包制改变了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局面,承包者对企业的经营成果负责,也就必须拥有经营的自主权,这样就打破了传统上由国家包办一切的僵化管理模式。承包制的推行,对于工商企业转变经营方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是国家管理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重要一环。
但是,在承包制执行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在于承包制具有“负盈不负亏”的特点,企业赚了钱,厂长经理可以拿高额的承包奖金,而如果企业亏损了,厂长经理充其量只是罚酒三杯,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惩罚措施。
出现这样的情况,也是有其历史原因的。在80年代,绝大多数的家庭都没有什么存款,要让承包者拿出多少钱来作为抵押是不现实的,就算是拿工资做抵押,也不值几个钱。厂长经理承包企业,属于为国分忧,国家也不可能让他们去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