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全球战国 > 第二六九章 郁闷的大司寇
  秦法的精细,可见一斑。

    这很正常,秦法是法家编写的,作为提倡法治的一家。法家的观点是:严刑峻法是爱护老百姓——让百姓知道犯法的成本极高后,自然就不去犯法了。

    同理,作为性恶论者,法家还坚持在制定法令前,预先把所有的人都想成是坏人。然后在这个前提下制定各类法令——如此,如果百姓不犯法,法令对其就不会产生伤害。而一旦百姓犯法,各种预设的法令早就在那里等着了。

    而等到儒家一统,秉持“有教无类”的儒生来制定法令,那就要先讲教化,教化不通的,才考虑动用法律来制裁。总之,尽可能的在道德层面解决问题,实在不行才述诸法律。

    比如说,在子女不孝这个问题上。《大明律》的规定是:如果有老人状告自己的子女不孝,首先要乡老、里长进行调解、教育,实在搞不定的,甚至出了人命的,那才能够上县衙找县令。而睡虎地秦简上的规定是:先把被老人告发的子女抓起来!然后再来慢慢调查情况。

    总之,由于大明朝到了这会儿已经是伪君子满地走的年代,所以儒家那一套靠道德治国的东西,早就让百姓和相当一部分官员不满了。这干脆明确、可操作性极强的秦简法令一旦问世。顿时就让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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