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赏之色,虽是与他也是面和心不和,但是慕容孝隽行事,比起以前的慕容伏允多了几分气魄。这小子心知联军的首要之敌是隋军,极力促成联盟的达成,反观慕容伏允,早已失去年轻时的雄心壮志,在隋朝和吐蕃之间摇摆不定、首尾两端,也难怪慕容孝隽要取而代之。
虽不知慕容孝隽这话是真是假,但这个态度是维持联盟的先提条件,让朗日赞普无从挑刺,十分满意。
但是这一役,也让朗日赞普对隋军的战力有了直观认识,虽说慕容昆吉不听军令,轻敌冒进,以至于中了隋军的埋伏,可他们听到前方生变,立即加快行军步伐,然而等他们赶到战场,战争却已经结束了。
这一战开始得突然,结束得更加迅猛,用时也就是探马飞马回报、大军全速前进这一个来回,就算把途中溃兵冲阵也算上,但总耗时量,也不过是骑后全速飞奔三十里路左右罢了。
可是他们赶到之时,只看到扬尘而去的隋军,隋军士兵不仅带走了己方伤兵,甚至连吐谷浑的战马也牵走了很多,更过分的是很多士兵连马尸都不放过,他们直接给马尸拦腰一刀,然后就架到空着的战马马背之上,就这么大摇大摆的驮走了。
从种种迹象来看,隋军打得相当从容、相当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