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公孙胜能办到,而穆弘的话,更是火上加油,摆明了是不相信公孙胜的话,他要看住这个可能成为群体中第一个叛徒,或者是逃跑者。
公孙胜也是有脾气的人,沉声道:“既然不信贫道,还说什么?”
“散伙吗?”
白胜傻乎乎的开口。这厮最没有存在感,功夫不如意,智商也不在线,还背负了个老鼠的诨名,说明长相也差强人意。这样的人,在团伙中是绝对没有发言权的。果然他一开口,一双双阴霾的眼神朝他看去!
散伙?
强人的字典里怎么可能有散伙这种词语?
晁盖也没有要放弃。在他看来,官兵前来,更多的是来保护汇通钱庄的押运货物,这十几万的财富。
公孙胜不是说了吗?
这是刘太师收刮的民脂民膏,是百姓的血和肉。再说了,别以为是正经商人的钱,他们就不打算劫了。做过了一次劫匪,第二次做起来,罪恶感这种东西就没有了。尤其是十几万贯,有这么一大笔钱,他们可以拉起多大的队伍?
反正在大宋,造反最后即便面临失败,还有诏安这条路走。
虽说,晁盖可能这辈子都没有想过要诏安。但是有退路,和没有退路,是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