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好像它心爱的玩具,突然被人伸手夺走一般。
若是换做别人的话,估计现在已被金铃一顿暴力小拳头打残了,但是我身为她的主人,她也只是示威性嘶吼几声,并不敢把我怎么样。
这一路上人多眼杂,我沉思少许,拉着金铃的胳膊兜了几个圈,最终找到了一个没人的隐蔽地方。
然后我从袋子里拿出一个瓷碗,放在地上,又把自己的袖子撩开,忍痛用刀子在胳膊的动脉上切开一条口子,鲜血狂涌而出,流满了瓷碗。
我拿出一张止血符拍在伤口上,念了几句咒语,灵光一闪之下,伤口顿时恢复如初,又拿起地上的瓷碗,递到金铃面前,笑骂道:“看看你干的好事,我要是再晚回来几天,整个连海市的鸡都得被你吃光不可,不就是饿了想喝血吗,忍一忍,等我回来不行吗?”
话虽如此说着,金铃杀鸡喝血这件事我也有脱不开的责任。
她本就是一具僵尸,想要保持尸体不腐,必须依靠鲜血来维持自己的生机。
我不在的这几天,她饿极了没有血液可食,外加上没有我的命令不敢主动吸取人血,最后才把目标放在了鸡的身上。
毫不客气的说,如果整个连海市的鸡都被它吃光,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