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了报亭。
走在路上,我把裤兜翻了底朝天,最终只翻出了干巴巴的5块钱,望着手里仅剩的5块钱,我心里不禁泛起了阵阵苦涩。
因为这几天我光顾着跑路了,临走时忘记了带钱,要知道,老头死后可是给我留下一笔不菲的家产啊,不能说够我花一辈子,可是花个十年八年还是没问题的。
但是被郑队长和孙二狗这帮人一搅和我全部忘记拿了,可话又说回来,以当时那种紧急的局面,就算返回道观拿钱也来不及,能侥幸逃掉就已经是万幸了。
一时间,我有种想哭的冲动,俗话说一分钱难倒英雄汉,这年头兜里要是不揣点钱,走到哪都吃不开的呀。
而且我现在又联系不上王志,人生地不熟的,以后在连海市怎么混下去,没有钱,以后的生活恐怕喝西北风都赶不上热乎的了。
最后,我只好花了2块钱买了几个肉包子,先填饱肚子再说,剩余找回的3块钱被我视若珍宝的揣回了兜里。
吃完饭后,我便和金铃漫无目的游荡在大街上,此时已经是晚上十点多钟,路上的行人也渐渐稀少起来。
等到走累了,身无分文的我只好与金铃露宿在一处公园里。
我躺在公园的椅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