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欢夜
我知道,我不应该有这个想法。
这个想法是错的。
依照我作为一个男人的角度来看,这个金丝眼镜男,是个彻彻底底的好男人。
这是作为男人的直觉。
如果是狗男人,早就忍耐不住林莉的美丽,在林莉如此的主动下,去犯错了。
由此可见,这真是一个好男人。
全身渗透出一股商业精英的味道,看来物质条件也是相当不错的。
我拿起菜刀时,心里思绪万千。
林莉如果嫁给这样的男人,应该是他的福分吧?
至少跟我比起来,嫁给他,简直是一种太好的选择了。
我是什么?我不过是一个穷屌丝光棍汉罢了,什么都没有,只不过运气好,得到了这个出租楼作为遗产。
但实际上,没了这栋出租楼,我什么都不是。
就算我把出租楼卖了,可是在这寸土寸金的京城里,这些钱其实花不了太久的。
如果回到县城,兴许能花很久,可是毕竟是小县城,没法跟京城比。
而且,林莉也知道,嫁人最主要是看人。
嫁给不合适的人,怎么都不行。
所以,林莉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