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欢夜 > 正文 第969章:黑衣人
    .LA欢夜
    我知道,我不应该有这个想法。
    这个想法是错的。
    依照我作为一个男人的角度来看,这个金丝眼镜男,是个彻彻底底的好男人。
    这是作为男人的直觉。
    如果是狗男人,早就忍耐不住林莉的美丽,在林莉如此的主动下,去犯错了。
    由此可见,这真是一个好男人。
    全身渗透出一股商业精英的味道,看来物质条件也是相当不错的。
    我拿起菜刀时,心里思绪万千。
    林莉如果嫁给这样的男人,应该是他的福分吧?
    至少跟我比起来,嫁给他,简直是一种太好的选择了。
    我是什么?我不过是一个穷屌丝光棍汉罢了,什么都没有,只不过运气好,得到了这个出租楼作为遗产。
    但实际上,没了这栋出租楼,我什么都不是。
    就算我把出租楼卖了,可是在这寸土寸金的京城里,这些钱其实花不了太久的。
    如果回到县城,兴许能花很久,可是毕竟是小县城,没法跟京城比。
    而且,林莉也知道,嫁人最主要是看人。
    嫁给不合适的人,怎么都不行。
    所以,林莉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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