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淡忘了这个爱好。
直到大四参加实习的时候,因为新公司压抑的环境和僵硬的人际关系,心情沮丧时,忽地在路边看到了一个乞丐。
乞丐只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女孩。
苏晴立马想到,电视里播过这样的新闻,一些被拐卖的孩子,被殴打被欺凌,然后被当做乞讨的工具。
这些孩子的身份无人知道,因为人贩子和拐卖团队,已经完美地隐蔽了他们。
苏晴很可怜这些孩子,但同时,久违的欲望,又冉冉升起起来。
这世上,最让自己开心的事,就是杀人吧。
苏晴把女孩带回了出租屋,让她洗澡,给她做饭,陪她聊天,然后……亲手杀了她。
日记中透漏,这个女孩叫王丽,小明名丽丽。
就这样,这是苏晴杀死的第二个人。
第三个人,就是之前的黄毛小子了,叫张超。
……
看完所有日记,夜幕已经降临了。
我足足用了一个上午,看完了苏晴将近十年的日记。
其实,说是十年,但其中断断续续的,有时一个月才写一两篇。
而看完这些文字,我躺在电脑椅上,大口大口喘着气。
难以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