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四章两个一心为大明考虑的敌人(4/8)
在蓝田皇朝中,官员们必须遵循《蓝田律》开篇中明义中的最后一条——法无禁止,皆可行!
官府之能对这些奴隶贩子们处以地方管制条例,而地方管制条例触犯之后,最重的刑罚不过是强制劳动三个月,肉刑不过是重责二十大板!
而那些赚钱赚的眼珠子都红了的奴隶贩子,哪里会在乎一顿板子以及三个月的强制劳动,更不要说,在东南一地甚至出现了专门替人挨板子,接受强制劳动的家伙。
听说收获颇丰。
这还必须是在那些奴隶们告发主人的情况下,官府才会过问,而那些被劫掠过来的奴隶们,好多人宁愿在大明被人奴役,也不愿意回到倭国,或者朝鲜。
时间长了,主人家不说,奴隶们不告,仅凭官府的力量,想要杜绝这种事情,几乎不可能。
韩陵山想了好久,都没有想通云昭对倭国人的怒火到底是从何而来的。
只能最后在心里暗暗地腹诽云昭心眼太小了。
窗外,鸠山每呼喝一声,便有一颗人头落地,到了最后,鸠山杀人的手已经不稳当了,一刀砍在一个倭国使者的肩膀上,被砍了一刀的倭国使者,也不知道那来的力气,背着那柄巨大的太刀就在广场上狂奔,身上的血流淌的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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