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跃进说到红眼的孩子时,我立马想到了齐楚,可他提到四十多年前,从时间上好像又不对。
那时虽然已经是法治社会了,可这种偏僻的山村,依旧由宗族治理,出了人命没有人报警,或是没有事主,就算警察过问,找不到尸体,全村人都集体保持沉默,案子就没办法查,这种事情好像谁都有责任,又好像谁都没有责任,这就是所谓的法不责众。
那对母子被沉塘后,鱼全部都死了,村子里开始出现怪事,比如痴傻的守村人突然发疯自己撞墙死了,村子里的孕妇无缘无故的流产,连母猪母狗都难产,村子里再也没有新诞生的生命。
村里人认为是那个母亲是外面嫁进来的,骨子里不干净,为了不让鱼塘下面的鱼神发怒,也为了全村的财路,他们决定再扔一对母子进去。
原先红眼的孩子七年一生,这算是天选,谁家被选中这样就当命不好,也只能暗地里接受了。村子里会赔偿一大笔钱,还会在红眼孩子出生后立马给那家再娶一个媳妇。
可从那对母子被扔下去后,村子里的孕妇全部流产,哪里还有红眼的孩子生出来,自然也不知道该将哪对母子沉塘。
最后想来想去,全村人选了一对丈夫去世,无人照看的母子,为了全村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