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时候她因为灵体流浪,空间认知能力很差,金燊还记得她害怕就会把头埋进来,跟小鸵鸟似的,他还记得她一摇一摆的跟在他后面,嘎嘎地叫他爸爸,他还记得女儿小时候吃饭要他喂,他不喂她,她就自己捏着勺子,“昂昂昂”地自己喂自己,那个时候她已经四岁了,她自己一直觉得自己只有两岁。
相册里,四岁的女儿几乎没有,那个时候他还不是一个合格的爸爸,女儿的第一张照片,是她自己要求拍的,因为别的小朋友都有照片看,她没有,那个时候给她拍了第一张照片,她凑得近近的,光线不好,完全把人拍丑了,他的傻女儿开心地看了好久。
神的生命是永恒,时间毫无意义,但是那个时候,他以为距离女儿离开还有很久很久久到他能够接受。
偏生,那些回忆仿佛就是昨天。
金燊坐在宽广的书房里,坐在电脑前,安静地翻看着女儿从小到大的照片。
被生日蛋糕的奶油糊了一脸,还不忘对着镜头笑的女儿,小学了知道要当个小淑女,斯斯文文地笑着的女儿,尴尬青春期胖胖脸的女儿……
这就是他的棉花糖小公主,他的棉花糖小公主在一步一步走向死亡,他留不住。
作者有话要说:我有正当理由!我看到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