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作为裴钰的抚养人。
母亲所委托的人,这听起来似乎是当仁不让的。
可是这对颜幕来说却没多少实质性的威力。
“当事人裴钰的母亲早在他一岁时就在一场大火中失踪,自此生死不明,在当事人裴钰的整个成长过程中,裴倾颜完全没有履行抚养照顾的责任,所以她在裴钰监护权一事上根本不具备发言权!”颜幕站在原告席上发言,却完全是第三方的律师口吻。他语速适中,字字句句清晰有力,带着强势的感染力。
而裴倾臣请的律师也不是吃素的,两人在业内向来是宿敌,如今好不容易正面交锋了,势必要分出个高低来。
两方各执一词,激烈辩驳,不过颜幕始终是占了上风。
然而随后裴倾臣一方再次提交了一份举证,却戏剧性的扭转了局势。
“据我们掌握的资料来看,原告方当事人并不那么适合做裴钰的监护人——当事人裴钰没有是弱势一方,理应得到保护而不是侵害,作为他的监护人,首要的条件是为他带来安定的生活,而原告方却严重损害了裴钰的身心健康。”
这话一说完,裴倾臣的辩护律师些微停顿了一下。因为这次的案件是非公开审理的,所以底下没有人旁听,在这样安静的环境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