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发展造船业和航海业;荷兰愿意与大明联手开发北美哈得逊河流域,并在当地建立新的移民点;双方可以在多范围内开展更广阔的的合作,荷兰政府将支持大明在欧洲获得相应的地位和权利。
双方会谈结束后,方以智与郑芝凤奉诏入宫,把荷兰和东印度公司方面的说辞以及诉求上禀朱由检,等候皇帝做出最后的决断。
虽然并不清楚英荷两国之间到底有何历史恩怨,但仅从《航海条例》的内容上来看,日不落帝国这种强盗思维是根深蒂固的,《航海条例》其实就是蛮横无理的代名词。
因为用最简单的事实就能证明大英帝国的不讲理:如果英荷两国身份互换,担任“海上马车夫”这一角色的是英国,那《航海条例》还会诞生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这种只许州官放火、不许别人抽烟的行举是赤裸裸的霸权思维,是煌煌大明绝不允许的,必须要拿出相应的策略加以应对。
朱由检并不介意让荷兰人当枪使,国与国之间的交往就是为了利益,如果没有荷兰这个赚差价的中间商,那么给大明带来无数财富的诸多商品怎么卖到欧洲去?
缺少了从他国抽血的渠道,单靠刚刚完成温饱目标的国内市场,那华夏复兴之路要等到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