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星际之我欲兵狂 > 正文 第 二十八 章 强征法令
完全反攻不起来,只能靠守。
    正所谓,国家有难,匹夫有责,当时强征法令一出,没多大的反弹,虽然有些人不服,但在政府强制手段下,也得乖乖执行。
    这法令也算有点人情味,允许参军年龄是17到30岁,只要在这时间段参军都可以,但是最晚到30岁,你必须要参军,否则你就交钱,二选一。
    大多不情愿参军的人,都会选择在28到30岁之间才参军,如果在这之前存到足够的钱,自然可以免兵役了。
    现在星际时代,大多数人能活到一百岁,长寿点的能活到近两百岁,毕竟人类进入星际时那么久,医疗水平提高,人类也进化,三十岁的人类也算是青年而已。
    强征法令一直沿用到现在。如果强征法令不出,大多数人都不参军,人类恐怕早就被虫族所灭了,也不会支持得那么久。
    据说联邦早已经实行试管婴儿的培养了,培养出来的人用来补充兵力。
    但这培养过程太久,培养一批士兵近二十年才能形成战力,毕竟他们也要时间成长。
    培养出来的士兵战力比从民间征召的士兵素质要强,毕竟是从小培养,但代价也高,你们说,养大一个人要多大的成本?其间还要为他提供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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