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事态平息。
公安局的处置结果是我爷爷因违反治安条例,被拘留十五天(考虑到老人的身体条件,由我亲爹带他受罚,其实就是每天到拘留所里签个名)。放火烧长途车站的凶手没有找到(没人敢指认我爷爷),损失由车站自己处理。车站赔偿三叔二十万。因为三叔是军职武警干部,地方政府没有处罚权力,只能将事件通报给三叔所在的武警驻军。
一个月后,部队下达了对三叔的处罚决定:沈援朝同志记大过一次,收回晋升沈援朝同志正营职干部的任命,并取消其进入军事学院学习的资格。
等到这样的结果,三叔自己都不敢相信。这个处罚看起来挺厉害,可仔细品品也就那么回事。收回正营职任命,三叔本来就不是营长。取消军事学院学习资格,那就更有意思了,三叔从来没有主动申请过要去学习,再说了,学院每年都招生,今年去不了,过几年再去嘛。
稍微有点杀伤力的是记大过那一条。根据部队处罚条例规定,一年之内,累计两次大过者,将自动解除军职退伍回家。话说回来,两次大过——哪有那么容易?
三叔本来都打好包袱准备走人了,老家政府给定性是沈援朝殴打了无辜司机(那孙子是不是无辜见仁见智),砸毁了四辆长途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