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非懂地摇尾巴。
她本身去万家的次数并不多,其中两次还是因为两代欢欢死了。
这是第三代欢欢,因为长得相像,就像看见前两代的欢欢一样,悲伤会少一点。
“我是一般人吗?”封以珩挠着欢欢的背,抱着它随它闹,对池晚说,“你忘了我之前跟万茜不清不楚的关系了?万家我也去过,欢欢是认得我味道的,它刚才只是在辨认,认出来了自然就不怕了。”
萨摩耶是万老爷子养的狗,他去过万家几次,有看见过。
万茜不喜欢和它玩,他想,女人大多怕狗,不和狗亲近也理所当然。
但看见刚才那一幕,他认为若让万茜来代言所有女人,绝对是最错误的。
池晚愣了一下。
“你怎么知道它是万家的?”
她……没说啊。
封以珩和欢欢玩闹着,抓抓它的毛发,勾了一下嘴角说:“你忘了我是你的忠实读者?出自你手的头条我可是都一字不差地看过的。揭露万茜背景的那期你不是什么都说了。”
很多人都在奇怪,为什么连万家的狗叫欢欢这么细节的事儿她都知道。
他当时也是奇怪的,但并不在意。
他没看池晚,笑得神秘:“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