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抗战之血色战旗 > 正文 第一百五十章 144师(上)
承担该团的任务,不受该团团长指挥,专门负责警卫军部,因此63团实际只有两个营。
    63团团长曾雪华,四川广安县人,曾雪华十岁开始读书,毕业于成都公学和四川陆军讲武堂。曾雪华对部队训练有素,一向带兵有方,纪律严明。在他的部队中绝无被人称为“烂丘八”的群殴打架、抢劫、赌博、歼银之类事件。
    在川军出川前夕,曾雪华整顿军纪。有两个逃兵被捉回来,被他下令当众枪毙,他对官兵训话说道:“国战在即,官兵不睦,必究其官。如有不愿当兵者,只要自己提出来,本人发足路费回家。但若不假自逃,严惩不贷,这里就是下场!”
    正当63团进入阵地之时,对面的曰军发现这边有人影进出,知道正在换防,抓住战机立即发起冲锋,轻重机枪子弹打得像飞蝗一样掩护步兵进攻。
    曾雪华一看,立即命令1营占领阵地。士兵们纷纷跳入战壕和弹坑,向敌人猛烈射击,轻重机枪也同时向敌人开火。打得敌人像醉鬼一样不断栽倒在地,不待敌人重新调整力量,曾雪华又命令2营出击,随着冲锋号一响,曾雪华领头向冲锋过来的敌人发起反冲锋。正当双方搅在一起短兵相接的时候,已经占领阵地的1营跃出战壕,向敌人形成第二个冲击波冲杀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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