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五常之一的高卢。
在高卢国内,“戴高乐主义”是最主流的思想,这个思想最重要的一条核心内容就是追求欧洲在防务、经济、政治上的独立。也正是基于此,1950年,高卢外长罗贝尔·舒曼建议把高卢和西汉斯的煤钢生产置于一个“超国家”机构领导之下;1951年4月18日,高卢、联邦汉斯、意大力、荷栏、比利时和卢森堡六国根据“舒曼计划”在巴黎签订《欧洲煤钢联营条约》,决定建立煤钢的共同市场,1952年7月25日该条约生效;1957年3月25日,六国又在罗马签订了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和建立“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统称罗马条约),条约于1958年1月1日生效;1965年4月8日,六国又签订了《布鲁塞尔条约》,决定将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和欧洲经济共同体统一起来,统称“欧洲共同体”。条约于1967年7月1日生效。
至此,“欧共体”正式诞生,总部设在比利时布鲁塞尔。
由此可见,高卢是欧洲一体化进程的首倡者和最积极的推进者。
“欧共体”发展到了现在,已经囊括了西欧主要12个工业国加盟,其中不列颠于1973年加入。对于这个国家的加入,当初高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