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子里看不起那些粗鄙的牛仔或者胡子拉碴的流浪汉们。”当了半天小透明的余鹏夏终于找到了表现自己存在的机会。
谭振华耸肩答道“不过,也许社会的进步需要的也不仅仅是绅士,所以,谁知道呢?”
乔治·赫伯特笑道“埃里克,你说的也许对,不过,这好像不是我们这个年纪应该考虑的问题,我今天可是来骑马的,你们愿意和我一起吗?”
谭振华只好悻悻答道“我可从来没骑过。”然后他转脸问余鹏夏道“鹏夏,你骑过么?”
余鹏夏也摇头道“我当年在不列颠求学的时候,那是一分钱要掰成八瓣花的,哪里有闲钱玩这个?”
乔治一边挠头一边说道“这样啊,那好吧,好在我们家的马厩里还有几匹比较温顺的母马,你们可以试着骑骑看,至于我,嗯,我当然还是要和我心爱的黑色闪电在一起,你们要知道,它可是一匹纯血马,根据《总登记簿》的血统谱系记载,它可是三匹祖公马之一“哥德尔芬巴布”的直系后代,而且血统非常的纯正。”
好吧,乔治的的这个逼终究还是没装起来,什么祖公马,什么《总登记簿》,什么“哥德尔芬巴布”,对面的这两位显然一无所知,这让他顿生知音难求、对牛弹琴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