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战之能胜,都是硬碰硬的军队。
杨根思的铁锹每每都是从高大的美国人的脖子上划过,锹锹见血,不是美国人不能打,而是他们已经进攻了几个小时,筋疲力竭了,而且杨根思的个子比美国人差不了多少,打起来生龙活虎,砍倒了好些美国人。
混战中,杨根思身前身后都是志愿军的身影,战壕里的志愿军的子弹都快打光了,而且是满身是火。与其烧死,不如和美国人拼杀而死。那些凶悍的湘西子弟有的就是将最后的一颗手雷在怀里拉响,在美军的群中炸响,把燃烧的身体变成无数的火源,点燃四周的美国兵。
美国人和日本人的白刃格斗中总结出手枪是最好的近战武器。一支手枪一般装弹七八发(为了防止弹簧疲软,不会全装弹),等于可以近距离击毙七八个敌人,基本上身边的敌人都被干光了。但是这次他们却发现不灵了。
那些中国人即使身中数弹,打得棉花乱飞,还冲上来保住美国人遍地打滚,他们身上的棉衣浸透了血水和雪水,变成了铠甲。美军的冲锋枪竟然起不到效果,混战中他们根本不敢射击,而他们的凝固汽油弹却是不分敌我地燃烧着。一旦被粘上,就再也扑不灭了,不死不休。
更可怕的是,志愿军后面扑上来的,竟然倒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