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其实的白莲花心机婊了啊!
“我懒得跟你废话。”
余六六见周围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不想继续跟宁莉姿像小丑一样被人当成茶余饭后的谈资,推开她的手臂往外走。
宁莉姿却让人拦住她。
咄咄逼人。
“如果不是你做的,你心虚什么?”
“你哪只眼睛看出来我心虚了?怕不是白内障了吧。”余六六冷笑道。
“你要不是心虚,有本事别走啊,解释清楚绯闻的事情,你要是能证明不是你做的,我立刻当着大家的面向你道歉,可如果不能,那是默认整件事背后的操纵者就是你自己!”
宁莉姿也不是没脑子的傻白甜,这一手难得高明了一回。
这话乍一听挺有道理。
仔细分析,简直就是流氓逻辑。
事情如果不是余六六自导自演,那等于她根本不知道那些照片是谁偷拍的,一时半会儿的,她怎么找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
宁莉姿还说了如果她证明不了,等于默认是她做的。
这不是流氓逻辑是什么?
法律上通用的“无罪假设”,到了宁莉姿这里,直接成了“有罪论”。
没有证据证明清白,等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