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让她遭遇危险,还让她大病了一夜,他想要弥补她。
这一弥补,就补成了习惯,他将她看得很重要,第一重要,比他自己还重要,就因为如此,辛云觉得宁泽也喜欢她,她把他的顺从和宠爱,看作是喜欢。
辛云上初中的时候就开始爱臭美了,她在买了高跟鞋以后,班上的一个同学戴着一只玉镯子来了学校,说是妈妈给买的,那是特别漂亮的粉色芙蓉玉。
辛云觉得可羡慕了,耐着性子,饭都能不吃,省了许久的零花钱,终于能够在店里买到最便宜的一款粉色镯子。
店员向她介绍,戴镯子就是要尽量买到刚刚手腕那么大的一只就还,如果是随便就能脱下来的镯子的话就是太大了,会很容易磕到,那就会碎了。
好不容易存钱买到手的镯子怎么能让它碎了呢?
于是辛云真的就比着手腕的大小在买,店员将店里最小的一只镯子戴到了她的手上,在戴的时候,她的大拇指下面的位置就被卡得有点发疼,不过戴上以后发现镯子和手腕之间还有很大的空隙,她顿时相信了店员说的话,镯子是要就手腕的大小而不是手掌的大小,于是很满意的买了那只镯子走了。
冬天的时候衣服袖子长,辛云就算手上多了一只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