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既见君子,何必矜持 > 正文 第100章 爱过,不后悔
    辛云完全被这首歌吸引住了,一颗心被歌词高高的吊了起,再缓缓的落了下来,她迫切的想要知道,后来怎么了?结局是什么?
    小海的声音极具感染力,娓娓的叙述之调,如波纹一般扩散开去,将听众的情绪全都牢牢的圈住了。
    辛云就这样失魂落魄的,被那歌声牵着走,直到此刻才终于知道这首歌为什么名字叫《魂》,因为它凄美到能吸人魂魄。
    最后的最后,辛云才恍悟,原来,这首歌唱的,终究还是不悔。
    歌曲结束以后,歌词依旧在她脑海中翻涌起落:“不肯与我同葬青春,用我的姓氏过门……我竟救不了这缘分,双手奉上这一生。”
    小海唱完这首歌以后,明显热到了,他脱下身上那件白色透明的外衫,露出黑色的无袖T恤,他的胳膊虽不粗壮,但是线条很漂亮。
    这下又引来了台下一浪高过一浪的尖叫声,他干脆把外衫丢下了场去,于是舞台下一顿哄抢。
    小海又唱了两首歌,结束了今天晚上的表演,辛云看到他的刘海全都汗湿透了,脸上和脖子上都是晶莹的汗珠,想来舞台上的灯光很强,唱歌还真是一件极为消耗体力的事情。
    乐队的成员都站到了灯光聚集处,谢幕的时候,辛云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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