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念大学,不过魏昭昭不太喜欢念书,气跑了好几个家庭教师,性格相当叛逆,魏逊无可奈何,只能让她留在身边,教她做生意。
荆迟的身份非常敏感,在这里,他是不被信赖的存在。他抛弃掉了自己过去的名字包括一切,化名“朝阳”,并且向魏逊承诺誓死效忠。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钱。”
在他第一次跟着魏逊交易成功并且拿到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之后,他欣喜若狂的神情让魏逊慢慢地对他有些信任了。
魏逊用人是要刨根挖底的,他了解到他过去的经历,知道他出身贫苦,大学的时候便自己做生意了。
迷恋财富的人值得信赖的,这是魏逊的人生信条。
而后荆迟对着自家队员开枪,彻底打消了魏逊心头的疑惑,他开始让他接触比较多的生意,慢慢地把他培养成了“自己人”。
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魏昭昭喜欢他。
有金钱,有女人,荆迟不可能不死心塌地为他卖命。
“你为什么叫朝阳?”魏昭昭经常问荆迟这句话。
荆迟和她坐在田埂边,望着远方绯红的云霞,微微蹙眉,眸色溢着温柔——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想成为朝阳。”